(1)项目名称: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储存罐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备案情况:本项目于2022年11月29日在柏乡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柏行审批备字[2022]103号 (4)建设地址:柏乡县南阳造纸小区北一公里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5)项目性质:改建危险化学品项目 (6)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2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7)储存规模:苯胺最大储量为2478.6t,93%硫酸最大储量为1235.25。 (8)建设内容:淘汰拆除原有埋地苯胺、硫酸储罐;改造原有备用母液罐和母液暂存罐1个为硫酸储罐,建设300m³立式苯胺储罐10个(9用1备)及其配套设施;生产工艺和产能均不发生变化。同时为满足本项目储罐区储罐与厂区围墙的防火间距,本项目拟建苯胺罐区西侧新增用地,并重新建设围墙;为满足本项目储罐区储罐与北侧旧设备库2的防火间距,需将部分旧设备库2拆除。 (9)劳动定员情况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依托原有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