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平泉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梨树沟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平泉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梨树沟尾矿库于2004年由原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原设计总坝高为55m,总库容为518.3万m³,库等别为四等库。 2010年10月,由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设计,由641.0m标高再向上堆筑至685.0m标高,尾矿库总坝高99m,总库容约1378.3万m³,库等别为三等库。(由于现状实测图纸与整改设计图纸所采用坐标系的高程基准点不一致,根据现状实测图纸最终堆积标高为707.3m,总坝高不变)。 由于梨树沟尾矿库堆积坝外坡坡比控制不当(约为1:3.4,陡于设计值1:4),需要调整筑坝轴线保证后期尾矿堆积坝外边坡平均坡比满足设计要求。2018年8月,平泉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冶沈勘秦皇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该尾矿库再次编制了整改设计。设计总坝高99m,坝顶标高707.3m,设计总库容1885.0万m3,库等别为三等库。 依据尾矿库现状图和现场勘查,尾矿库堆积坝坝顶标高为693m,尾矿库现状坝高为84.7m,全库容约1300万m3,等别为三等库,当前设计等别为二等库(头顶库提级管理),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冀)FM安许证字[2021]承延830062号,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企业正在履行延期换证手续。 本次评估考虑该尾矿库下游沟口以南为下洼子村,最近的为下洼子村七组(有居民87户,226人),距离沟口约700~800m,为“头顶库”,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要求,尾矿库“头顶库”必须提高一个等别进行管理,当前设计等别为二等库(头顶库提级管理),故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选择上采用从严原则,评估指标按二等库指标进行选取。 | ||
安全评估项目组长 | 郭亚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郭亚涛 | ||
报告审核人 | 王治国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郭亚涛、程赞、李会琴、张华、马晓龙、王治国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 | 人员 | 程赞、郭亚涛 |
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
主要任务 | 对现场进行勘察,了解项目周边基本情况及生产现状,收集企业基本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
评价结论 | 该公司尾矿库构成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评定为四级重大危险源,尾矿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该尾矿库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 ||
备注 | HBYB-00-PJ-240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