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衡水湖之城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衡水野生动物园安全评估 | |
项目简介 | 动物园占地1265亩,主要建设自驾体验区、步行游览区,拥有动物馆舍38座,自驾道路3400米,人工湖、河水域30000平米,绿化面积700余亩。园区共有动物11大类,数量共计3000余头只。动物园二期熊猫馆、鸟语林、马戏剧场三个新场馆,其中,熊猫馆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 | |
评价项目组长 | 程赞 | |
技术负责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岳歧峰 | |
报告审核人 | 王治国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程赞、郭亚涛、李岩、周朝辉、许丽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程赞 |
时间 | 2025.11.20 | |
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1 | |
评价结论 | 衡水湖之城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应加强对衡水野生动物园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安全服务通则》(DB13/T5031-2019)等相关标准规定,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具备景区的安全运营条件 | |
备注 | HBYB-00-PG-2502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