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元氏县诚运加油站元氏县诚运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 元氏县诚运加油站成立于2021年07月12日,投资人张仲林,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住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东张乡大陈庄村北(107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向西700米处路南),经营范围:柴油(闭杯闪点>60℃)、润滑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元氏县诚运加油站站区占地面积2038m2,罐区设置2台30m3埋地SF乙醇汽油储罐、2台30m3埋地SF柴油储罐;加油区设置2台双枪潜油泵式汽油加油机、2台单枪潜油泵式柴油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的第3.0.9条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规定,总容积V≤90m3,单罐容积(汽油罐≤30m3,柴油罐≤50m3)为三级站,该项目油罐折合总容积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因此判定为三级加油站。 | |
评价项目组长 | 许丽娟 |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亚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杰杰 | |
报告审核人 | 马晓龙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刘铁岭、张华、李岩、王杰杰、刘振国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许丽娟、王杰杰 |
时间 | 2025.7.7 | |
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3 | |
评价结论 | 元氏县诚运加油站元氏县诚运加油站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修改、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冀应急[2025]2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门规章及文件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备注 | HBYB-00- PJ-250105 | |

